时间:2020-03-13 来源: 作者:
根据2009年苏丹规范竞争和反垄断法,苏丹工贸部发布2020年第32号部令,从4月1日起暂停各类花生出口,除政府部门特许外,严禁私自囤积花生干扰市场价格。部令表示,此举是为了调控苏丹花生的市场价格,提高花生产品附加值,并在气温变化可能影响花生安全性和质量的背景下,确保其符合国际检验检疫标准,保持苏丹花生在世界市场中的地位。
下一篇:返回列表
电话:010 - 52666705
传真:010 - 85326339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河南路14号塔园外交办公大楼
邮编:100600
chnafrica@chnafrica.com